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 内江 (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17 名委员,2017年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审议关于分配2016年增值收益的通知、审议关于下达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预算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设 4 个处(科), 5 个管理部, 0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 80 人,其中,在编 50 人,非在编 30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 82 家,实缴单位 1980 家,净增单位 -33 家;新开户职工 0.9067 万人,实缴职工 12.50 万人,净增职工 0.4646 万人;缴存额 16.59 亿元,同比下降 10.43 %。2017年末,缴存总额 107.5 亿元,同比增长 18.26 %;缴存余额 58.36 亿元,同比增长 12.46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7 家,比上年增加(减少) 0 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 10.13 亿元,同比增长 21.47 %;占当年缴存额的 61.05 %,比上年增加 16.03 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 49.14 亿元,同比增长 25.98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6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40 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60 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167 万笔 13.2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10.79 %、 3.66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4.67 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79 万笔 70.02 亿元,贷款余额 55.16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7.56 %、 23.23 %、 18.29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94.52 %,比上年增加 4.66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5 家,比上年增加 0 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 亿元,回收项目贷款 亿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0 亿元,项目贷款余额 0 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7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 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 亿元。2017年末,国债余额 0 亿元,比上年减少 0 亿元。
(五)融资:2017年,融资 0 亿元,归还 0 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 0 亿元,融资余额 0 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6.85 亿元。其中,活期 2.35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4.32 亿元,1年以上定期 0.18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 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94.52 %,比上年增加 4.66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 17433.08 万元,同比增长 3.93 %。存款利息 1040.89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6390.96 万元,国债利息 0 万元,其他 1.23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 8788.04 万元,同比增长 26.99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7966.09 万元,归集手续费 2.05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819.9 万元,其他 0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 8645.04 万元,同比增长 0.02 %。增值收益率 1.56 %,比上年减少 0.51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852.79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6600 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192.25 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6400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166.42 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5516.22 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835.69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 2428.44 万元,同比下降 22.51 %。其中,人员经费 712.01 万元,公用经费 77.9 万元,专项经费 1638.53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0 万元,逾期率 0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1 %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852.79 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5516.22 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 %。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 0 万元,逾期率 0 ‰。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0 %提取。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0 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0 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 0 %,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 %。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 0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1.64 %、 3.86 %和 -10.43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6.62 %,国有企业占 2.83 %,城镇集体企业占 0.25 %,外商投资企业占 0.3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1.6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1.52 %,其他占 6.86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70.68 %,国有企业占 4.38 %,城镇集体企业占 0.03 %,外商投资企业占 1.22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5.8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52 %,其他占 7.34 %;中、低收入占 90.87 %,高收入占 9.13 %。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54.49 %,国有企业占 2.78 %,城镇集体企业占 0.12 %,外商投资企业占 2.39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4.8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2.09 %,其他占 23.33 %;中、低收入占 99.53 %,高收入占 0.47 %。
(二)提取业务:2017年, 3.8255 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10.13 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1.48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9.6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60.35 %,租赁住房占 1.48 %,其他占 0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8.52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4.4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0.1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1.48 %,其他占 2.51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8.78 %,高收入占 1.22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42.22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19.62 %,比上年减少 10.38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19800 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30.26 %,90-144(含)平方米占 67.43 %,144平方米以上占 2.31 %。购买新房占 90.06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 7.66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0 %,其他占 2.28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3.07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5.85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1.08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6.67 %,30岁-40岁(含)占 29.93 %,40岁-50岁(含)占 25.17 %,50岁以上占 8.23 %;首次申请贷款占 94.34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5.66 %;中、低收入占 99.52 %,高收入占 0.48 %。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 106 笔 3274.3 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12041.2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0835.34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笔 0 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 0 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 0 万元。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 笔 万元,累计贴息 0 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7年末,累计试点项目 0 个,贷款额度 0 亿元,建筑面积 0 万平方米,可解决 0 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0 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23.17 %。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7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无调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7年1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14979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月,缴存比例为5-12%,今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二)2017年,根据住建部与省住建厅的要求,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渠道建设完成并逐步投入使用,顺利通过住建部、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专家组的检查验收。优化了服务流程: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后,客户资料的申报只需在各个楼盘或申请人家中,从网络终端便可自行申报填写,达到了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进行贷款申请资料的填报;贷款审批网络化:随着新平台的应用,中心个人贷款申请资料的审批流程达到了网络办公化,所有贷款申请的审批均在系统流程上完结,改变了原来的手工审批、来回跑路的办公现象,为办理贷款的人员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查询、咨询多样化:新平台开通了贷款流程网络自主查询功能,申请人可在家通过网络终端查询申请贷款的审批流程和还款情况,同时,贷款申请人也可以通过12329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自己的相关信息。随着综合服务平台的上线,极大的提高了贷款业务的工作效率,优化了群众贷款流程,使贷款流程更加公开透明,提升中心的服务质量。
(三)按照省监管处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转移业务成功接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今后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外地转入我市,或由我市转入异地无需职工个人再两地往返,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四)新增三家商业银行通过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与中心实现实时结算。
(五)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获得以下奖项:“荣获省住建厅2016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二等奖”、“荣获省住建厅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先进单位”、“荣获省住建厅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先进单位”、“荣获省房协2016年度优秀管理部(威远县管理部)”、“荣获省房协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市本级提取窗口)”
内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