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住房公积管理条例》和《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对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进行年度公告。
一、 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情况:2012年全年实缴存单位2373个,实缴存人数13.64万人,新开户单位195个,新开户人数1081人,年缴存总额7.33亿元。缴存业务与上年数据对比情况:
2012年 | 2011年 | 增(减)率 | |
年缴存额 | 7.33亿元 | 5.98亿元 | ↑22.49% |
(二)提取情况:2012年全年提取额2.99亿元。提取业务与上年数据对比情况:
2012年 | 2011年 | 增(减)率 | |
年提取额 | 2.99亿元 | 2.38亿元 | ↑25.75% |
(三)贷款情况:2012年发放个人贷款1739笔,发放贷款额4.06亿元,个人贷款逾期余额为零,个人贷款逾期率为零,个人贷款业务与上年数据对比情况:
2012年 | 2011年 | 增(减)率 | |
个人贷款发放笔数 | 1739笔 | 1750笔 | ↓0.63% |
个人贷款发放额 | 4.06亿元 | 3.54亿元 | ↑14.56% |
二、年度财务情况
(一)业务收入:业务收入8680.43万元
存款利息收入5192.21万元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482.52万元
其他收入5.71万元
(二)业务支出:业务支出5063.20万元
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887.17万元
银行归集手续费支出2.85万元
银行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73.19万元
(三)增值收益:增值收益3617.23万元(2011年增值收益1273.89万元,净增2343.34万元)
三、社会经济效益
(一)提取业务:综合上述住房公积金提取户数、金额等数据,充分的反映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通过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后继的住房消费提供了最大的帮助和支持。
2、通过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极大的减轻了职工在住房消费中的还款压力。
3、通过重大灾难事故、重大疾病、最低生活保障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缴存职工渡难关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同时也反映出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加人性化。
(二)贷款业务:根据内江市统计局提供的年收入水平标准,使用个人贷款的人群家庭年收入达6.4万以上的家庭贷款比例为20%;家庭年收入达4.6万以上的家庭贷款比例为40%;家庭年收入达3.8万以上的家庭贷款比例为40%;家庭年收入达3.6-3万以上的家庭贷款比例为20%.
使用个人贷款的人群按建筑面积分类,购买12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比例为25%;购买120-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比例为30%;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比例为45%;
以上数据说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内江市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中心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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